隨後,文章迅速傳播,4月2日下午5時許,滴滴正面回應並表示,青春精華露ptt|青春露用法ptt“還在努力調查核實當中,一些細節可能還需要更多的時間才能瞭解清楚,有一些可能超出瞭自身的能力,但還是希望能夠盡可能地多方瞭解求證,盡可能地核實相關事實,無論是對乘客還是車主,作為平臺都能夠給予一個公平、公正的解決方案。”

每次都在卸載邊緣美白面膜推薦|美白面膜推薦2017徘徊 滴滴我還能愛你多久

網名“孟婆”在4月1日晚間上傳瞭一篇名為《滴滴,今天我想和你談一談》的文章(原文http://mp.weixin.qq.com/s/SZimM8x5hLuIviqSsajDGA),文中詳細描述瞭打車經過及在打車過程中遭遇到的司機企圖性侵的真實狀況,並隨後附上瞭對滴滴客服的投訴過程及照片證據等。而滴滴在事情發生後的48小時也未曾正面給予解決,並以各種不同的理由進行搪塞。“孟婆”則認為滴滴隻是辯稱乘客未受到明顯侵害為由不予受理,顯然在“孟婆”女士看來滴滴並未把女性乘客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截止發稿時,甄女士手機號碼泄露事件仍未得到滿意的回復,記者後續將持續跟蹤報道。

不隻一次安全事故 到底算澄清還是撇清?

女乘客受性騷擾發文60餘小時後滴滴終回應

4月1日晚間,網名為“孟婆”的滴滴用戶發文表示曾在3月30日晚打車過程中遭遇滴滴優享司機性侵傾向。而在文章發佈60餘小時後,滴滴才在微博正面回應並表示,對於乘客和車主在平臺上發生瞭不愉快的事情,感到深深的自責和不安,正在盡可能地核實美白霜推薦2017|美白產品推薦2017賦活之最極致奢華|賦活之最極致奢華推薦相關事實,無論是對乘客還是車主,作為平臺都能夠給予一個公平、公正的解決方案。

在百度搜索“滴滴用戶信息泄露”關鍵字,會彈出311萬條左右相關信息。目前大部分手機軟件都有“用戶隱私協議”的勾選項。如果勾選不同意,軟件即會停止使用,隻有勾選同意APP訪問用戶權限及隱私選項,APP才可正常使用。這在一定程度上泄露瞭用戶的隱私,用戶在APP裡的信息被服務器調用。但是隱私權卻不歸用戶所有。如上存在的問題也是由於使用APP後遺留的使用痕跡未被清除所造成的影響。

該女生說,她強忍著害怕給朋友發微信求救,並拍下瞭司機騷擾她的照片。抵達目的地後,該女生的朋友將司機拽出車並報警。猥褻女孩的司機姓楊,26歲,東陽人,當天已被警方處以拘留10天的處罰。滴滴方面也已經對這位司機永久封禁,並對乘客的遭遇深表歉意,並給予力所能及的補償。

存在如此多的安全問題,滴滴如何做到每次都在粗略解決後繼續放任自流。滴滴確實為生活帶來便利,但也在便利同時增加瞭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據瞭解,滴滴自創辦以來發生過多起類似事件,距離發展至今已經過去多年,這樣的問題依舊存在,是管控不嚴還是甄選無措?滴滴該好好反省。

信息泄露成常事兒 我還能信任你多久?

記者在4月2日當天接到滴滴用戶甄女士的電話,她聲稱:“本人目前在北京,卻突然收到瞭來自廣州的滴滴順風車訂單。”這令她非常詫異。隨後,本網記者對甄女士進行瞭采訪,甄女士表示最近從未去過廣東地區,並且已經在北京逗留瞭很久,同時幾乎不怎麼使用滴滴順風車功能,應該不會存在順風車訂單。隨後甄女士向滴滴尋求客服幫助,滴滴客服回答為手機號碼可能為上一個使用者的遺留習慣造成。據甄女士反映,她的手機號碼已經使用超過十年,並不存在上一任使用者使用的情況。滴滴的回應無法獲得甄女士的信服。隨後,本網記者向滴滴進行求證,滴滴相關人員並未給予答復。

其實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滴滴出現這樣的安全事故,在百度搜索引擎裡輸入“滴滴性騷擾”關鍵字,會彈出143萬個相關信息。微博名為@不聽不聽就不聽哼 的網友在2016年7月21日晚上發佈微博,控訴瞭自己乘坐滴滴快車時遭遇司機性騷擾長達40分鐘,並上傳瞭LIVE 照片證明。

據17歲女孩在微博上的描述氨基酸深層潔顏霜|氨基酸深層潔顏霜推薦,她在東陽市通過滴滴打車平臺叫瞭一輛快車,司機楊師傅接單。在途中,司機以“檢查身體”為由,頻繁撫摩小美的身體,“原本20分鐘的路程,他開瞭40分鐘。在這40分鐘裡,他不斷地摸我。我把他的手撥開,但他威脅我不要動。”

截止4月3日早10點30分,滴滴出行就“孟婆”乘坐滴滴快車不愉快經歷的“道歉”回應仍顯示在滴滴出行微博的首頁頭條位置。在信息飛速傳遞的如今,滴滴在微博上的回應顯示瞭對於此事的態度。

願意用隱私換便捷?對於這樣的觀點,網友的態度如何?3月30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曾在微博上進行瞭一個小調查。對於使用這些日常生活便利的APP是否擔心泄露隱私,84.09%的受訪者表示擔心,隻有少數“心大”的受訪者稱,沒有考慮過泄露隱私一事或是認為應該不會對自己的生活造成什麼影響。在對隱私表示擔心的受訪者中,90.54%的人坦言,還是不得不使用這些APP,不到一成的人直接拒絕使用。


arrow
arrow

    eqw000o2u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